结果证明价值,价值决定成就!以结果为导向是中旭执行力课程重要的一环。宿州洪河路项目部在工作中认真践行这种精神,对工地工期紧的问题不从外部找借口,以目标为导向敢于承诺,他们自定目标在春节前洪河路主车道和辅车道全部通车,由于北方地区天气等原因,最终主车道顺利通车,但辅车道没有全部完成。项目部勇于承担,于2012年1月13日履行了步行30公里的自罚承诺。
13日早上8点半,简短的出发前讲话和授旗仪式后,宿州洪河路项目部张庆国一行九人,擎起衢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旗帜排着纵队出发了,目标30公里。队员们都穿着轻便的鞋子、衣服,可以看出他们对这次自罚承诺是非常重视,严肃而认真的。
队伍从公司出发,途径西安门大桥、花园大道、航河线到达航埠镇航盛大厦后按原路返回,整个行程全队只做了几次短暂的休息,历时近6个小时于下午2点返回公司。长距离的步行劳累加之饥饿,队员们都已经到达了体能极限。
此次履行自罚承诺的人员有:张庆国,胡昌林,吴国强,王伟,吴国荣,刘刚,杨慧星,官旭昌,柳云飞。
地址: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荣欣路2.6.8号
邮编 P.C: 324000
邮箱 E-mail: qzszgs@126.com
电话 Tel: 0570-8589258
传真 Fax: 0570-85892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