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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经证办理和缴销的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7-04-26       作者:财务部       浏览次数:5207

  营业税改增值税(以下简称营改增)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,自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已一年了,在国税开取外经证的一年内,给我的感觉是程序和要求比地税严格许多,现将外经证办理与缴销程序及注意事项和大家分享一下:

  国税办理外经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:合同复印件、统一核算证明、情况说明、如果工期已过期限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合同补充说明。

国税办理外经证对时间上的要求很严格:在开取外经证的30天内如果没去营经地的国税局预缴税款,就必须在施工地的国税局先报验登记,报验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如果没有报验登记,那么这份外经证就作废没用。所以如果工程项目没有工程款要结算的,尽量不要开外经证。

外经证有效期限为180天左右,在这期间里可以凭盖有公章的合同复印件、外经证、预缴表、统一核算证明重复去施工地国税预缴税款,在外经证期限快到的时候,应先到施工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去做缴销申报,缴销申报时需要的资料是盖有公司公章的“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”方可申报。

国税局对要缴销的外经证的要求:外经证已办理过预缴税款的,外经证上面的应税劳务表格处应填写工程名称,营业额,税款等填写完整,加盖国税业务章和经办人签字。

外经证的到期缴销是整个外经证操作流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,外经证到期未缴销,国税就要对企业进行文书通报、行政处罚。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会有很大的影响。所以在外经证没有到期不再使用、或快到期的外经证,都应及时寄回公司缴销,不得产生到期未缴销的外经证。为避免外经证的到期未及时缴销情况发生,这儿我希望各事业部能自已建立一个外经证清单台账,能够及时了解外经证开取的份数、已缴销的外经证份数、快到期的外经证、或已经不预缴的外经证等相关情况,能够及时催告施工地的客户寄回外经证。也可以和我查对外经证的台账,相互检查和以防发生未登,漏登的现象。

  以上是我办理外经证的程序和缴销过程中的心得体会,在这儿和大家分享,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对大家熟悉外经证的操作流程有一定的帮助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部: 唐建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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